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在菏泽居住的港澳台同胞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后,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金融业务等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和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办理,现场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照片和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港澳台居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
菏泽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如下:
地市
县(市、区)名称
受理点名称
地址
联系(咨询)电话
菏泽市
牡丹区
牡丹分局市中派出所
牡丹区东方红大街699号
高新区
高新区分局万福派出所
高新区泰山路中段
定陶县
定陶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
定陶区兴华路1211号
曹县
曹县公安局磐石派出所
曹县青岛南路东段
单县
单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
单县舜师西路
成武县
成武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
成武县永昌路中段
巨野县
巨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
巨野县玉山西路
郓城县
郓城县公安局站前派出所
郓城县站前街1号
鄄城县
鄄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
鄄城县古泉南路
东明县
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
东明县向阳路北段